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一月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3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4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5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11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13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4
九、基金收益分配........................................................31
十、基金信息披露........................................................32
十一、基金費用..........................................................34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40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41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42
十五、禁止行為..........................................................45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47
十七、違約責任..........................................................49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50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51
二十、其他事項..........................................................52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53
鑒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擬
募集發(fā)行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鑒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銀
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備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和能力;
鑒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擬擔任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擬擔任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
為明確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制訂本托管協議;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簡稱“基金合同”)中定義的術語在用于本托管協議時應具有相同的含義;若
有抵觸應以基金合同為準,并依其條款解釋。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相關安排見基金合同和招募
說明書的規(guī)定。
本協議當事人應按照我國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要求,履行反洗錢義務,管理人及
托管人應確保業(yè)務及資金不涉及洗錢或恐怖融資。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qū)榮粵道188號6層
法定代表人:吳欣榮
設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基金字
[2001]4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13,244.2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
郵政編碼:100005
法定代表人:楊書劍
成立時間:1992年10月14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機關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5]25號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2)391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15914928468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
訂立本協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
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
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易方達成
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在基金財產的保管、投資
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jiān)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
責,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投資者合
法權益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的以
下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chuàng)業(yè)板、科創(chuàng)板及其
他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
許買賣的香港證券市場股票(簡稱“港股通股票”)、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債券
(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
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
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
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
具。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
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
中港股通股票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
申購款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
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融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不超過股
票資產的5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
A+H股合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
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該證券
的1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可以不受此條
款規(guī)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
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9、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
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0、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
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
限制;
12、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
投資;
13、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
持一致;
1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
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
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
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在任何
交易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
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
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每個
交易日日終,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
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16、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本
基金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值的
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
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債券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7、本基金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
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
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全額現
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8、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融資買入股票與其他
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
1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0、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9、10、12、13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
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
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屆時按最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開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
議第十五條第(十一)項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事后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關聯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
先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
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約定的方式提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交易名單的真實性、
完整性、全面性?;鸸芾砣?、基金托管人有責任分別保管真實、完整、全面的
關聯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應及時發(fā)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應及時
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jiān)督流程,基金管理
人仍違規(guī)進行關聯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
托管人不承擔責任,并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
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
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
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組合限制、禁止行為規(guī)定或從事關聯交易的條
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關限制。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組合限制、禁止
行為規(guī)定或從事關聯交易的條件和要求進行變更的,本基金可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
準。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據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直接
對基金合同進行變更,該變更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
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基金托管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
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鸸芾砣嗽阢y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對手名單有更新時應及時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
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相關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投資運作之前未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的,視為基金
管理人認可全市場交易對手?;鸸芾砣素撠煂灰讓κ值馁Y信控制,按銀行間
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相關
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事后監(jiān)督,但不承擔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如基金
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時,基金托管
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
人投資銀行存款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建立投資制度、審慎選擇存款銀行,做好風險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
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關業(yè)務辦理。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
凈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
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據印制在
宣傳推介材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fā)現后立即報告中
國證監(jiān)會。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
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
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所述的流動性受限資產并不完全一致,包括由法律
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
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
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
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案等規(guī)章制度?;鸸芾砣藨敻鶕鹆鲃?
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比例,并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
避免基金出現流動性風險。上述規(guī)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章
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將上述規(guī)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
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關流通受
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擬發(fā)行數量、定價依據、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與承
銷商簽訂的銷售協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
劃款賬號、劃款金額、劃款時間文件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
整。
5、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
保證基金托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存管
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或基金托管人無法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6、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托管協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數據或
者報送了虛假的數據,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基金托管人職責的,基金管理人
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據基金合同及本托管協議履行職
責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托管協議履行監(jiān)督職
責后不承擔上述損失。
(八)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
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酵ㄖ?
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
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
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
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
證監(jiān)會。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協議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
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
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
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
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
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
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
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
賬管理、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
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髴谙乱还ぷ魅涨凹皶r核對并
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
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
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
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
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
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協議作出的合法合規(guī)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
財產,基金合同及本托管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
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確保基
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約定
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如基金托管人無法從公開信息或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書面資料中獲取到賬日期信息的,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
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
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
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于開立的“基金募集專戶”。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管理人決定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
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等
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
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注
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guī)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應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并
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
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托管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四)基金證券賬戶與結算備付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基
金結算備付金賬戶,并代表所托管的本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保證金
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五)債券托管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以本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
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
賬戶,并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舜肀净鸷炗喨珖?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
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
負責妥善保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
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托管人對基金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實物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簽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
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簽署后及時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個
工作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最低期限。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財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等有關事項。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指令應優(yōu)先采用電子指令,其次采用傳真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對發(fā)送指令人員的書面授權
1、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指令應優(yōu)先采用電子指令,其次采用指定專人、專用傳
真號碼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指令。
2、基金管理人應于基金成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授權文件,該文件中
應含有基金管理人預留印鑒、被授權人員名單、權限范圍、簽字簽章樣本,加蓋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如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表簽字/
簽章的,還應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該預留印鑒和被授權人的簽字或蓋章是
基金托管人確定基金管理人所發(fā)送指令有效印鑒表面一致性的依據?;鸸芾砣?
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授權文件后,應及時確認,以保證基金托管人及時查收。
3、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權文件的郵件掃描件并經基金管理人確認后,授權文
件即生效?;鸸芾砣藨诖撕笪鍌€工作日內將授權文件原件送達基金托管人,
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授權文件原件和郵件掃描件不一致,以郵件掃描件為準。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文件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得向被授
權人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漏。
(二)指令的內容
1、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贖回、分紅付款指令、銀行間業(yè)務劃款指令)以及
其他資金劃撥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發(fā)給基金托管人的指令應寫明款項事由、支付時間、到賬時
間、金額、賬戶資料等,并加蓋預留印鑒及被授權人簽字或簽章。
(三)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及執(zhí)行的時間和程序
1、指令的發(fā)送與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其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
權限內發(fā)送指令?;鸸芾砣讼逻_的指令必須要素齊全,詞語準確。基金管理人
下達的指令要素不全或語意模煳的,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其重新下達有效的指令,
因此給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基金管理人通過電子指令方式發(fā)送指令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
確認?;鸸芾砣嗽诎l(fā)送指令后,應及時查詢指令狀態(tài),發(fā)現未發(fā)送成功或指令
狀態(tài)有誤,應立即與基金托管人聯系共同解決。
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或郵件方式發(fā)送加蓋預留印鑒及被授權人簽字或簽章
的指令后,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確認,指令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
保管指令傳真件或掃描件、復印件。當兩者不一致時,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指令
傳真件或掃描件、復印件為準,由此產生的后果和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
托管人指定專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答復基金管理人的確認電話。指令到達
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應指定專人根據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權文件進行表面
一致性審查,及時審慎驗證有關內容及印鑒,基金托管人對指令的真實性不承擔
責任。如有疑問必須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指令送達時間以基金托管人確認收到
為準,因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時與基金托管人確認指令而導致的劃款延誤,責任由
基金管理人承擔。
對于需基金托管人執(zhí)行的期貨出入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應于交易日期貨出入
金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小時將期貨出入金指令發(fā)送至基金托管人。
對于場內業(yè)務,首次進行場內交易后,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確認完成
交易單元和相關代碼的設置。
對于銀行間業(yè)務,基金管理人應于交易日15:00前將相關劃款指令發(fā)送至基
金托管人。
對于指定時間出款的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在發(fā)送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
執(zhí)行指令留出至少2個工作小時。對于需要當日到賬的資金劃轉,基金管理人發(fā)
送有效指令的截止時間為每一個交易日的15:00。15:00以后收到的指令,基金
托管人應盡力支付,但不保證支付成功。由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的指令傳輸不
及時、未能留出足夠的劃款時間,未準備足夠資金,致使資金未能及時到賬所造
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交易手續(xù)費授權基金托管人自行扣收,無需基金管理人發(fā)送指令。
2、指令的執(zhí)行
基金托管人對指令驗證后,應及時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趫?zhí)行指令時,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有足夠的資
金余額,否則基金托管人可不予執(zhí)行,但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審核、查明原因,確認此交易指令無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因未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
損失的責任。
對于申購新股等時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須及時將指令發(fā)送至基
金托管人并進行確認,為基金托管人預留充足的指令處理時間。
對于發(fā)送時資金不足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權不予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確認該
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資金備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時間視為指令送達時間,因賬
戶資金余額不足導致的投資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
(四)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指令錯誤,及時提示基金管理人改正后再予以執(zhí)行,若由此
造成的延誤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暫緩、拒絕執(zhí)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
承擔因拒絕執(zhí)行有關指令而給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財產或任何第三方帶來的任何
損失。
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zhí)行的處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執(zhí)行、延緩執(zhí)行或錯誤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符合
本協議的有效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應在發(fā)現后,及時采取措施予以
彌補,給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對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負
賠償責任。
(七)授權通知的變更
1、基金管理人若對授權通知的內容進行修改,應當提前錄音電話或郵件通
知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诵杼峁娴淖兏跈嗤ㄖ募?,變更授權通知文件
應包括新的被授權人員名單、權限范圍、簽字/簽章樣本,加蓋公章、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如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的,還應附
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變更授權通知文件以郵件掃描件方式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
同時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確認。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關文
件郵件掃描件后向基金管理人確認時生效,且原授權文件同時廢止?;鸸芾砣?
在此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授權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與郵件掃
描件不一致,以托管人收到的郵件掃描件為準。
2、基金托管人更改接收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員及聯系方式,應至少提前1
個工作日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基金管理人。
(八)其他事項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時,應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齊全、印鑒是否與授權
文件內容相符進行表面一致性檢查,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2、除因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負賠
償責任外,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本協議的規(guī)定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指令而引起
的任何損失,均不承擔責任。
3、在托管人確認管理人發(fā)出的被授權人變更通知生效之前,托管人所接收
的原被授權人所簽發(fā)的劃款指令及其他文件仍然完全有效,管理人不得否認其
效力。
4、如果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存在事實上未經授權、欺詐、偽造或未能及時提
供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授權通知等情形,托管人不承擔因執(zhí)行有關指令或拒絕執(zhí)行
有關指令而給管理人或委托財產或任何第三方帶來的損失,相應責任由管理人承
擔。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期貨買賣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
基金管理人應設計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標準和程序?;鸸?
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
基金管理人和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交易單元使用協議,由基金管理人
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有關內容。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將基金專用交易單元號、傭金費率等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
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代理本基金股指期貨交易的期貨經紀機構,并與其簽訂
期貨經紀合同,其他事宜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無明確規(guī)
定的,可參照有關證券買賣、證券經營機構選擇的規(guī)則執(zhí)行。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責任
對基金管理人的資金劃撥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復核無誤后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執(zhí)
行。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發(fā)生的所有場內、場外交易的資金采用托管人結算模式清
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辦理。本基金銷戶時備付金、保證金資金劃回事
宜應遵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guī)定。
本基金證券投資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其他相關登記結算機構及清算代理銀行辦理。如果因為基金管理人違反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證券投資而造成基金投資清算困難和風險的,基金托管人發(fā)現
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相關事宜,由此給基金造成的
直接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基金出現超買或超賣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監(jiān)督職能時,如果發(fā)現基金投資證券過程中出現超買或超
賣現象,應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
的直接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3、基金無法按時支付證券清算款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確保基金托管人在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時,有足夠的頭
寸進行交收?;鸬馁Y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應當拒絕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
款指令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發(fā)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慮基金托
管人的劃款處理所需的合理時間。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導致無法按時支付證
券清算款而導致基金財產受損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基金合同、本協議約定不承擔相應責任的情況除外。
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zhí)行?;鹜泄苋思皶r正確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財產發(fā)生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在
正常業(yè)務受理渠道和指令規(guī)定的時間內,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或者未
及時按照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符合本協議的正常有效指令執(zhí)行,應在發(fā)現后及時采
取措施進行補救,給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管理人造成損失的,由基金托
管人按照其過錯程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但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本協
議約定不承擔相應責任的情況除外。
4、交易記錄、資金和證券賬目核對的時間和方式
(1)交易記錄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每個估值日對外披露凈
值之前,必須保證當天所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的交易記錄完全一致。
如果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造成基金會計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實,
由此給基金造成的損失如系基金管理人的過錯造成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資金賬目的核對
資金賬目按日核實,賬實相符。
(3)證券賬目的核對
基金托管人應按時核對證券賬戶中的種類和數量,確保每日交易結束后證券
賬戶中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與基金會計賬簿中的記載一致。
(4)實物券賬目
實物券賬目,每月月末相關各方進行賬實核對。
(三)基金申購、贖回及轉換業(yè)務處理的基本規(guī)定
1、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及轉換的確認、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
托的登記機構負責。
2、基金管理人應將每個開放日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傳送
給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轉換開放式基金的數據真實
性負責。
3、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登記業(yè)務,基金管理人應保證
其委托的登記機構必須于每個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上述有關數據,
并保證相關數據的準確、完整。
4、登記機構應通過與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統發(fā)送有關數據,如因各種原因,
該系統無法正常發(fā)送,雙方可協商解決處理方式?;鸸芾砣讼蚧鹜泄苋税l(fā)送
的數據,雙方各自按有關規(guī)定保存。
5、關于清算專用賬戶的設立和管理
為滿足申購、贖回及分紅資金匯劃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開立資金清算的專
用賬戶,該賬戶由登記機構管理。
(四)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和基金轉換的資金清算
基金托管賬戶與“基金清算賬戶”間的資金清算遵循“全額清算、凈額交收”
的原則,即按照托管賬戶當日應收資金與托管賬戶應付額的差額來確定托管賬戶
凈應收額或凈應付額,以此確定資金交收額。
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并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時劃
付贖回款項。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收款,基金管理人最晚不遲于款項交收日當日15:00
前將資金劃往資產托管專戶。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付款,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劃
付。如因基金托管資金賬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時撥付,如
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托管人不承擔墊款義務,
但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決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
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收益分配進行賬務處理并核對后,基金
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現金紅利的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據劃款指令
在指定劃付日及時將資金劃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賬戶。
3、基金管理人在下達分紅款支付指令時,應給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劃款
時間。
(六)基金融資
如本基金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融資時,基金托管人應為基金融資提供必要的
協助。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估值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
余額數量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
特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與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協商增加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位數,以維護基金投資人利益?;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
應急調整機制,具體規(guī)定參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fā)布的相關公告。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估值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估值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
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據
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
債。
2、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
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
(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
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fā)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jiān)
管機構或行業(yè)協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4)對于已上市或已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
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
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至實際
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
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厥鄣怯浧诮刂谷眨ê斎眨┖笪葱惺够厥蹤嗟陌凑臻L待
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
(5)對于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公開發(fā)行的可轉換債券等有活躍市場的
含轉股權的債券,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實行凈
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并加計每百元稅前應計利息作為估值全價。
(6)對于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固定收益品種,采用在
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
價值。
(7)期貨合約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8)本基金投資期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定估值。
(9)本基金參與融資業(yè)務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部門和行業(yè)協會的
相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10)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11)匯率
如本基金投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
股票,涉及相關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匯率來源詳見招募說明書。
(12)稅收
對于按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投資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涉及的境外
交易場所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交納的各項稅金,本基金將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
進行估值;對于因稅收規(guī)定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的應交
稅金有差異的,基金將在相關稅金調整日或實際支付日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3)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
值。
(14)當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
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5)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3、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3)項進行估值時,所造
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及存款銀行等第三方機
構發(fā)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會計政策變更、市場規(guī)則變更等非基金管理人與基金
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
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
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
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
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
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
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
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
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四)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鸸芾砣霜毩⒌?
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計處理方
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
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月度
報表的編制,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
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
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
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
營業(yè)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季度報告應在每
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
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年度報告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
完畢并予以公告?;鸷贤Р蛔?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
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
人在收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或通過電子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或通過電
子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眨瑢⒂嘘P報告提供給基
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
知或通過電子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谀甓葓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45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
果書面通知或通過電子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酥g的上
述文件往來均以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
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
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
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九、基金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是指按規(guī)定將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
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額類別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
所不同。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調整
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應按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
擬公開披露的信息在公開披露之前應予保密。除按《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
《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運作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的業(yè)務信息應予保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為合法履行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及本托管協議
規(guī)定的義務所必要之外,不得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
并且應當將保密信息限制在為履行前述義務而需要了解該保密信息的職員范圍
之內。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
開;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或裁定、仲裁裁決或
中國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或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基金合同、本托
管協議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開;
3、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向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凈值信息、基金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
告)、臨時報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
信息?;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蟾嫘杞浄稀蹲C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職責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為宗旨,誠實信用,嚴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與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
對于本章第(二)條規(guī)定的應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事項,應經基金托管人復核、
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規(guī)
定媒介披露。根據法律法規(guī)應由基金托管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將通過
規(guī)定媒介披露。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
息:
(1)發(fā)生暫停估值的情形;
(2)不可抗力;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2、程序
按有關規(guī)定須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經
基金托管人復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發(fā)生基金合同中規(guī)定需要披露的事項時,
按基金合同規(guī)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辦公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投資者可以免費查閱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獲得上述文件
的復制件或復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
完全一致。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包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的計提比
例和計提方法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包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
本基金根據每筆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與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在贖回、轉換
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確定該筆基金份額對應的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若該筆份
額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則該筆份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
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管理費。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若該筆份
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則根據該筆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分為以下三種
情況,分別確定該筆份額對應的管理費率檔位: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間相對同期業(yè)
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收益率在-3%及以下,則該筆份額按0.60%年費率(固定
管理費率)收取管理費;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間相對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的年化超額
收益率超過6%且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為正,則該筆份額按1.50%年費率(固定管
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超額管理費率0.3%)收取管理費;對于其他
情形,該筆份額按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
管理費。
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的管理費率
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管理費率(年費率)
R≤Rb-3% 0.60%/年
R>Rb+6%且R>0 1.50%/年
其他情形 1.20%/年
注:①R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b為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同
期年化收益率。
②特別的,對于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R>Rb+6%且R>0的情
形,若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小于等于Rb+6%,或小于
等于0時,為使得該筆份額在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仍滿足本
基金收取超額管理費的標準,此情形下將不收取超額管理費,仍按1.20%年費率
(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該筆份額的管理費。
具體而言,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費按0.6%年費率每日計提并收取,或有管理
費按0.6%年費率每日計提并根據條件收取或返還,超額管理費在符合收取條件
時按0.3%的年費率計提和收取。管理費具體按以下方式計算和確認。
(1)固定管理費
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固定管理
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1=E×0.6%÷當年天數
H1為每日應計提的固定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固定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2)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
本基金的或有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6%年費率計提。或有管理
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2=E×0.6%÷當年天數
H2為每日應計提的或有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若該筆份額
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則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理費應確認為應由管理人
收取的管理費;若該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但該筆份額的持有期間年
化收益率R符合下表“情形一”的收取情形,則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
理費將全額返還給投資者,管理人實際收取的或有管理費為0,其中:對于贖回
業(yè)務,返還的或有管理費將作為贖回款項一并劃轉至投資者賬戶;對于轉換轉出
業(yè)務,返還的或有管理費將作為轉換轉出份額對應的款項一并劃轉至轉換轉入的
基金;對于基金合同終止情形,返還的或有管理費將與基金清算款一并劃轉至投
資者賬戶;若符合情形二和情形三,該筆份額持有期內計提的或有管理費應確認
為應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
基金超額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當且僅當該
筆份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且該筆份額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符合
下表“情形二”的收取情形,則該筆份額按照0.30%的年費率計算超額管理費,
并確認為應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對于贖回業(yè)務,超額管理費將從贖回款項中
扣除;對于轉換轉出業(yè)務,超額管理費將從轉換轉出份額對應的款項中扣除;對
于基金合同終止情形,超額管理費將從基金清算款中扣除。
當投資者贖回、轉換轉出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發(fā)生時,若該筆份
額持有期限達到一年及以上,本基金根據以下三種情形確認應實際收取的或有管
理費和超額管理費:
收取情形 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 或有管理費 (年費率) 超額管理費 (年費率)
情形一 R≤Rb-3% 0 0
情形二 R>Rb+6%且R>0 0.60% 0.30%
情形三 其他情形 0.60% 0
對于“情形二”,若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小于等
于Rb+6%,或小于等于0時,為使得該筆份額在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
化收益率仍滿足本基金收取超額管理費的標準,此時將不收取超額管理費,仍按
1.20%年費率(固定管理費率0.6%、或有管理費率0.6%)收取該筆份額的管理費。
每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計算方法如下:
每筆基金份額扣除超額管理費后的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的計算方法如
下:
R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年化收益率;Rb為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同期年化
收益率;
A為該筆基金份額贖回/轉換轉出申請日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fā)生日的基金
份額累計凈值;
B為該筆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轉換轉入申請日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其中份
額認購日的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為1.0000元;
C為該筆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轉換轉入申請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其中份額認
購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
D為基金合同生效日(針對募集期內認購的基金份額)或該筆基金份額申購、
轉入確認日與贖回、轉出確認日或基金合同終止情形發(fā)生日下一工作日的間隔天
數;
F為該筆基金份額的份額數;
為該筆基金份額持有期間擬扣除的超額管理費。
對于已經確認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經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約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實際
運作情況和市場環(huán)境變化,經履行適當程序后,對本基金的管理費(含固定管理
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計提標準或收取方式進行調整。
確認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金額、返還投資者的或有管理
費金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為準。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上述有關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
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三)基金銷售服務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
為0.40%,按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40%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基金合同》生效
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的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
用、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
規(guī)定的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費用,可以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
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
目。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
應待側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費(包含固定管理費、或有管理費和超額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七)本基金成立前產生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列入基金費用的相關費用由
基金管理人墊付,成立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
人復核后于指令標注的支付時間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八)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的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時間
1、復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等的支付,根據本托管
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核。
2、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
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雙方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
的方式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順延。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具體如下:
(1)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基金銷售子公司投資的C類基金份額
對于基金份額計提的銷售服務費,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時,
隨贖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還給投資者。
(2)通過其他銷售機構投資的C類基金份額
對于投資者持續(xù)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的基金份額計提的銷
售服務費,基金托管人按照與基金管理人協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
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對于持續(xù)持有期限達到或超過一年的基金份額繼續(xù)計提的銷售服務費,在投
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或基金合同終止時,隨贖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還給投資者。
銷售服務費計提后按規(guī)定收取或返還投資者的金額以登記機構的計算結果
為準。
(九)違規(guī)處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運作辦法》及其
他有關規(guī)定從基金財產中列支費用時,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說明解
釋,如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絕支付。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
應包括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
保管。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
和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
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fā)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基金托管人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
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
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一)檔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
料?;鹜泄苋藨4婊鹜泄軜I(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應當按規(guī)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
定的最低期限。
(二)合同檔案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相關的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時以加密方式
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托管人,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正本送達基金托管
人處。
(三)變更與協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fā)生變更,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變更后的接
任人接收相應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基金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承擔保密義務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期限保
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
基金管理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換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yè)務
資料,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
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托管人
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7)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
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
計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8)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稱字樣。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
基金托管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
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
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
(7)審計: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會計師事
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
計費用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3、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時更換,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基
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分別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應在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聯合公告。
(三)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業(yè)務,或新任基金托
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
托管人應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相關職責,并保證不做出對基
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在繼續(xù)履行
相關職責期間,仍有權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或基金
銷售服務費。
十五、禁止行為
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
從事證券投資。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鹜泄苋瞬还?
地對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
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
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
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八)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投資指令或付
款指令,或違規(guī)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指令。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
和其他從業(yè)人員相互兼職。
(十)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的指令、
基金合同或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十一)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則本基金投資不再
受相關限制或按照調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
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從事的其他行為。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托管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托管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
新托管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
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
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
財產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分配金額需加上返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或有管理費(如有),
扣除超額管理費(如有),再加上返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銷售服務費(如有)。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
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
期限。
十七、違約責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托管協議不符合約定
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基金法》
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
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
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損失的賠償僅
限于直接損失,一方承擔連帶責任的有權根據另一方過錯程度向另一方追償。
(三)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給基金資產造成損失的,應就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利及義務代
表基金向違約方追償。但是如發(fā)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免責: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
定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原則投資或不投資造成的損失
等。
(四)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盡力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
損失要求賠償。非違約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fā)生,但本托管協議能夠繼續(xù)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
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因履行本協議而被起訴,另一方應提供合理的必要支
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yè)務出現差錯,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
能發(fā)現錯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財產或投資人損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賠償責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
造成的影響。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上海
市,按照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
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
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
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托管協議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并從其解釋。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
雙方對托管協議的效力約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發(fā)售基金份額時提交的托管協議草案,
應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蓋公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協議當事人雙方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意見修改托管協議草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jiān)
會注冊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
告之日止。
(三)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上報有關監(jiān)管部門一份,每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項
除本協議有明確定義外,本協議的用語定義適用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協議未
盡事宜,當事人依據基金合同、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協商辦理。
二十一、托管協議的簽訂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簽訂地、簽訂日
本頁無正文,為《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
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簽章):
簽訂地:北京
簽訂日:年月日

易方達成長驅動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