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簡稱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碼 025801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對于本基金的各類基金份額,每份基金份額設定最短持有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同)或基金份
額轉(zhuǎn)換轉(zhuǎn)入確認日(對轉(zhuǎn)換轉(zhuǎn)入份額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該日
6個月后的對應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間的區(qū)間,若該日6個月后的對
應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基金份額在最短持有
期內(nèi)不辦理贖回及轉(zhuǎn)換轉(zhuǎn)出業(yè)務。
每份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結(jié)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 期間可以辦理贖回及轉(zhuǎn)
換轉(zhuǎn)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個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該基金份額的開
放持有期首日起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轉(zhuǎn)換轉(zhuǎn)出業(yè)務的,該基金份額的開
放持有期首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
下一個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6年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規(guī)、《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說明書》等
下屬基金份額類別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混合(FOF)A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混合(FOF)C
下屬基金份額類別代碼 025801 025802
2.基金募集情況
基金募集申請獲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的文號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25]2210號
基金募集期間 自2026年1月19日
至2026年1月30日止
驗資機構(gòu)名稱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資金劃入基金托管專戶的日期 2026年2月3日
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shù)(單位:戶) 1,700
基金份額類別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
混合(FOF)A
平安源恒6個月持有
混合(FOF)C 合計
募集期間凈認購金額(單位:元) 139,260,297.48 344,373,947.56 483,634,245.04
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chǎn)生的利息(單位:元) 38,138.93 82,712.65 120,851.58
募集份額(單位:份)
有效認購份額 139,260,297.48 344,373,947.56 483,634,245.04
利息結(jié)轉(zhuǎn)的份額 38,138.93 82,712.65 120,851.58
合計 139,298,436.41 344,456,660.21 483,755,096.62
其中: 募集期間基金管
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
本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 (單
位:份) - - -
占 基 金 總 份 額 比 例
(%) - - -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 -
其中: 募集期間基金管
理人的從業(yè)人員認購本
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 (單
位:份) - - -
占 基 金 總 份 額 比 例
(%) - - -
募集期限屆滿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辦
理基金備案手續(xù)的條件 是
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獲得書面確認
的日期 2026年2月3日
注:
(1)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shù)量區(qū)間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經(jīng)理認購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shù)量區(qū)間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fā)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另從基金資產(chǎn)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依法決定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的具體日期,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認購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起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因本基金紅利再投資所生
成的基金份額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約定另行計算)。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僅在開放持有期首日起,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就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 如果投資人多次申購本基金,則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可能不同。 在確定申購開始
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zhuǎn)換。 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
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zhuǎn)換申請且登記機構(gòu)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銷售
機構(gòu)受理投資人認購申請并不代表該申請成功,申請的成功與否須以本基金注冊登記人的確認結(jié)果為準。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本基
金銷售機構(gòu)的網(wǎng)點查詢交易確認情況,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wǎng)站(fund.pingan.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00-4800查詢交易
確認情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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